大家都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准入门槛底、贷款利率低等优势。因此绝大多数人无论在购房或自建住房时无不首先想到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完成贷款资格审查、资金使用用途和还款能力审核后,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有一项重要的,也是必须审核的内容,就是你和配偶的个人信用情况。都会要求你去受托银行或人民银行提交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当然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有数据直联的,就会要求你和配偶出具个人信查询的授权书,所以个人征信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有的人说没有必要这样吧,但是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把钱借给一下不讲信用的人吗?明知借了就可能要不回来,你还会借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的是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说白了,就是把其它职工的钱借给你先用。如果职工有符合提取条件时是要还给职工本人的,所以资金安全比增值更为重要。
那么个人什么情况下个人信用记录会影响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呢?公积金中心通用执行标准是,购房相关人信用报告记录超过以下标准,借款人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信用卡(含卡费、年费)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连续达到3次(含3次)或累计达到6次(含)就要和你说再见了。
那么有的人就会说这个好办,我银行有熟人,找人打个证明说明不是我不还,是银行系统上出了问题等等,反正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这个公积金中心早为你想好了,也就是:银行提供的非恶意逾期证明资料不能作为可以申请贷款的依据。所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征信不良的同志就只能说再见了,因此维护个人信用真的非常重要,也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基础,你说呢。
06-03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