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银行理财确实火了,但是在银行理财产品亏了会赔偿吗?实际可能真的很少!
在银行买理财产品,除了少部分可保本的理财产品之外,基本上都是自负盈亏的。也就是说,投资者在银行买了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银行是不会为亏损买单的。
近期在广州某银行买了一款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的投资人把这家银行告上法庭,原因是在该理财产品到期后,投资者不仅没收到利息,而且连本金都没能拿回来。
于是部分投资者便把银行告上了法院。但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也是不尽人意,银行只向投资者赔偿40%的本金损失。其实这类事件,时有发生,这种结果还是比较好的那一类。
所以购买银行理财,也要睁大眼睛仔细鉴别,不要掉“坑”里!
特别是要注意理财产品的风险级别,级别越高的风险越大,这个经常被忽视。
另外要看一下是否为银行的代销产品,发行主体是谁,是否正规。银行自有理财产品,因为有银行自身信用背书,安全性相对较高;但是银行的代销产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向客户销售合作机构的投资产品,这类产品银行不负责管理,产品以发行机构自身的信用作保障。所以要搞清楚具体的发行机构。银行有时候为了能达到预期业绩,通常会模糊自发与代销产品的概念!
“预期收益”不要想当然觉得就是应得收益,它并不代表实际收益!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为了吸引投资人,往往会过度强调最高预期收益率,对于其达不到预期的风险通常提示不足。
募集期和清算期藏猫腻,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募集期在4~7天,募集期内,投资者的资金一般只能获得活期存款利息。而清算期是指理财产品到期后,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并不能当天到账,而是进入产品清算期,清算期间银行不计付利息。一般银行的清算期为1至3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所以很多银行故意把清算期设定在周末或节假日前一天,从而变相延长投资者资金的锁定期,以降低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
最后,对于高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要保持警惕,不要盲目相信银行宣传册或工作人员的宣传或口头承诺,被银行名称的背书而忽略了内在的风险!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上关于风险等级、投资范围、收益率、起息日、赎回条件等的详细规定,以免掉进那个为你精心准备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