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估计会是对海淘党和代购来说比较纠结的一年,先是一大批信用卡境外消费的积分缩水,比如建行取消了一些卡片境外消费三倍积分的规定。现在又明确跨境消费交税限额,并且增加了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根据新政,从1月1日起,我国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并且新增了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
有哪些具体调整?
在税收政策调整方面,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在规定的数额内实行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规应缴纳70%征收基础上。也就是说以后26000元以内免交关税,超出这个数额就得缴纳严格的关税。
单次交易限值也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5000元以内都可以享受零关税。如果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但又只有这一件商品,可以从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交纳全额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并且这笔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但是如果超过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那就要按照一般贸易管理。此外,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税款如何计算?
应征关税=完税价格×完税税率(关税税率为0%)
法定计征的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法定计征的增值税=(完税价格+法定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应征消费税=法定计征的消费税×0.7
应征增值税=法定计征的增值税×0.7
如何查询限额?
还有一个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就是问题,就是怎么查询自己的限额!目前已经开通了跨境电子商务年度个人额度查询系统,只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就可查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个人年度已使用额度、可用额度以及消费详情信息。
查询系统网址:http://ceb2pub.chinaport.gov.cn